概述
“人才派遣员工”居留许可颁发给在集团内部调动期间,由法国公司根据法国劳动合同雇佣的员工。
签发的签证是“人才——合格员工”签证。
颁发给派遣员工的“人才——合格员工”居留许可,有效期为派遣期(最长4年)且可续签,在法国执行任务期间等同于工作许可,证明了集团内部调动的合理性。
全程服务方案
步骤 1
- 核实是否符合派遣条件;
- 准备所需文件:Cerfa表格及附件;集团内部资历证明;与法国雇主的劳动合同及薪酬条件;社会保障派遣证明或注册申请证明;详细说明所履行职责和任务目的的信函;雇主最新的K bis摘录;证明法国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关系的材料;证明员工胜任所考虑职位的资格和经验的文件;……。
步骤 2
- 准备签证申请文件,在 France Visa 网站上填写申请,并预约递交文件。
步骤 3
- 在法国申请居留许可,签署遵守共和国原则的承诺书;
- 在办理手续的各个阶段,我们提供协助(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)。
价格:2,000 欧元
此费用不包括:签证费、负责接收签证申请的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费、居留许可税和印花税。
付款方式
分三期支付,在每个步骤之前:
在步骤 1“条件核查与必要文件整理”之前支付 660 欧元
在步骤 2“签证申请”之前支付 660 欧元
余额 680 欧元,在获得签证后且在步骤 3“移居法国”之前支付。
退款方式
如果申请人未能满足条件,将退还第一笔款项,扣除300欧元的管理费(即退还360欧元)。
如果申请人不符合法规条件,并且已提出与所申请签证相关的替代方案但被拒绝,已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将予以退还,扣除 JJP / Visas Consulting 50% 的补偿金(即退还 330 欧元)。
若签证申请被拒且申请人放弃上诉权利,则第二笔款项(660欧元)将予以全额退还。 在上诉程序结束时,如果申请人希望提出上诉,且上诉被驳回,还将退还第二部分的三分之一。
当局拒绝入境法国或拒绝长期签证注册的情况极不可能发生,且此类拒绝仅可能源于隐瞒了重大信息,或因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(未提供所需证明文件)使 JJP / Visas Consulting 能够在 ANEF 网站上为其办理注册,或仅因申请人放弃前往法国,或放弃留在法国,因此,不提供第三期款项的退款。
其他方案
申请人可以根据其偏好,仅选择“全程服务方案”中的一步或两步。
费用、支付和退款条件与上述详细说明的相同。
注意:申请人也可根据自身偏好,选择针对传统长期居留签证提供的基本咨询或协助服务,从而降低费用。

